活在當下系列之7:
《愛與親密關係的艱難與凶險》
上一文討論生命存在的驗證與弔詭,已無可避免地要提到須靠愛去通到過去未來、天地萬物。的確,愛就是自我存在的必然驗證,也構成永無保證的兩可弔詭。所以才說愛既是自我存在的更充分證明,也是更嚴厲考驗;才說愛一個人尤其是受傷的人,是一樁艱難凶險的事業。(電影《烈火情人》中,女主角茱莉葉畢諾許警告男主角詹姆士艾恩斯說:一個受傷的人是非常危險的。)
而在所有藉著愛才成立的人際關係中,是越親密的人際關係就越艱難凶險。乃因在越親密的近距離中,越沒有規避躲閃的餘地:人的善意與修養必有機會表現,但同樣的,人的自私與劣根性也無所遁形。所以,彼此關係越親密,就越需要有更健全的人格、更純淨的愛心、更充足的愛能,才能成全才能安渡。
在此,所謂親密關係,大體可分兩型,就是因先天血緣而成立的親子關係,與因人為抉擇而成立的情人夫婦關係。兩者各有不同的艱難凶險,以下不妨分別畧予論述。
先談親子關係,其間的艱險常來自孩子到了青春期,會出現生命成長與親密關愛的必然對撞;如果處理不好,會留下極長期的後遺症。而要避免這種疏離乃至對立的後果,不能期待莽撞衝動的孩子,只能責成父母的成熟、諒解與愛。做父母的首先得調整一下自己的觀念,好在親子出現緊張狀態時及早穩住局面。
首先就是要明白:父母生來就是給兒女怨怪的,否則他還能怨怪誰呢?孩子怨怪的背後,其實有一份對父母生來就有的信賴,所以父母不妨把孩子的動輒怨怪視為父母的榮耀,而一笑置之,無須計較。
而就孩子這邊來說,在青春期自尊正強之時,對父母的叮嚀嘮叨,凡事擔心過問管束,的確會很不耐煩,其生氣抗拒怨怪也極像是真的。但只要父母的愛能充足,自能陪伴孩子安度青春期而順利成長為大人,這時他便會明白父母面對天真好奇、無知莽撞、任性叛逆的青春期孩子,是不可能不擔心其安全的,更可能擔心過度而壓抑了孩子要求自主的生命躍動。孩子在人格充分長成之前,對此真的是不能理解。須生命人格成熟到一定程度,才會明白自由與安全應有一個恰當的平衡,而這全是自己成長的考驗與責任,而對父母無須責怪。所以,如果到成年之後依然對當年的親子衝突耿耿於懷,只證明自己並未脱離青春期成長為大人罷了!
總之,親子間的相處艱難、潛在不滿,是早晚一定要和解的。這須要雙方都能有觀念的逐漸調整、人格的發展成熟,才能平安度過。
下面我們再來談談情人夫妻的親密相處。這與親子關係的最大不同,在這是兩個大人的平等互動,而非身為大人的父母負有陪伴教導孩子的責任。但除非雙方都已是人格有起碼成熟的真大人,才能携手共同走上持續成長之路。否則彼此的相處便會出現更甚於親子關係的艱難凶險。這艱險就在極易構成一個負向的生命共同體,這時,會互相將對方視為自己受傷生命的唯一情緒宣洩口。即使受不了對方的無理取鬧或暴烈言行,也考慮到明天也許仍需要對方反過來承受自己的宣洩而勉力支撐。久之就真的構成相依為命,誰也離不開誰的關係了!尤其,這竟然也可以算是一種負向的坦誠交心,讓彼此逐漸進入到對方的生命底層,了解他的可憐可憫,更認知到除了自己還有誰能了解他安慰他陪伴他?遂即使感到極度艱險,也不免互相怨恨,也依然不忍離去。(常見有人被虐打到滿身傷,仍然不離不棄。)但長遠來看,這樣又真有何益呢?畢竟也只是互相消耗,同淪於地獄絕境罷了!當然此處所舉是極端的例子,一般的夫妻長期在恩怨情仇的矛盾中吵吵鬧鬧,暗鬥明爭,熱戰冷戰,構成所謂歡喜寃家,其為負向生命共同體的本質其實是一樣的。所以,還是須得有一個善緣,讓這樣互相糾纏折磨的情人夫妻認清現狀,真心和解,乃至該離則離,放自己與對方一條生路,才反而是總算有一點點真愛流露,在偶見天光的當下,讓彼此看到人生的一線希望,而重新有一點活著的感受罷!
2026-9-30,1400字
曾昭旭 教授/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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