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021)5/1~5/29,我應長歌藝術傳播之邀,提供了十三件書法小品,參與「作家筆墨」書法展。十三件作品書寫內容環繞著美與愛,也可以排列為文義相承的順序。不妨就先在這裏依次展出,供各位欣賞。
今天展出第二幅:「美不在心,亦不在物,而在心物相遇之頃。」
其實美也在物,也在心。這裡說不在,只是要强調美(或美感)的發生,那種驚鴻一瞥、驚心動魄、剎那永恆、刻骨銘心的體驗罷了!
在此心物各有其美,謂之兼美。而能成其為兼者,畢竟主導權更在心,亦即美感心靈之養成也。須具備此美感心靈,世間萬物(包括人事物乃至各種藝術作品)之美才能被我發現。
而單就發現而言(此外更有創造),美感心靈須具備何種條件或素質呢?一言以蔽之就是無心無為,亦即心的存在狀態是完全開放的,沒有任何規格條件框框去批判過濾選取(亦即無任何成見),才能純憑心靈整體性的直觀,像鏡子般接納並映照出物之美,此之謂發現。
其次,從無心無為又可引申出心靈對當前剎那會有如何情境發生,完全沒有預期、沒有凖備,而完全置諸偶然;這樣才會具現美對心靈的撞擊,此撞擊即名曰驚,包括驚動、驚醒、驚疑、驚詫、驚喜等等,亦即魏晉人所說侘傺,日本人所說侘寂,精微處即在此偶然邂逅的侘之一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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