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對生命的認識與體驗中,最經常被人混淆的就是情緒和心了!因為情緒是這麼明顯、強烈而且就在當下湧現,很容易就佔據了我們所有的注意力,遂也非常容易讓我們把這當前的表現誤以為就是真實的我,而心境為之得意失意,抑揚起伏。
但情緒雖然的確與生命的存在狀態有密切的關係,卻並不就是生命之在其自己。我們不妨就順此語脈先為二者定名定性定位:當生命在其自己,名曰心;其性乃自由、永恆、貞定、純一,可總謂之無限性(即此本質以說心,亦可並稱為心性);其位則在生命之核心,作生命之主宰,即莊子所謂真君、真宰,乃得其圜中以應無窮者也!亦可即稱為主體性。
而相對的,當生命離開自己(之核心地位)以觸及自己以外之他人他物他世界,名曰情或情緒(緒,端也,情緒即生命表露在外之狀態);其性則是隨外界之流動而流動,故變而無恆、雜而無統、多樣化而不定,可總謂之有限性(各有形態,是此則非彼,故曰有限);其位則在生命之外圍,作人我物我交涉之窗口、呈現之狀態、發展之歷程,而成其為事或事件,亦可與情合稱為情事。
為心和情緒(或性和情)作好定名定性定位,現在要來談兩者的本末關係了。首先當然是要肯定心才是真正、永遠的自我,情緒只是自我的隨機表現;也就是:永遠不要錯認當下的情緒為我。可以說這就是把握自我、肯認自我的重要第一步;至於那真正自我的心是什麼東西?那再說,至少,排除了那假的,真的就有機會浮現了。
這浮現,相對於主體性之體,可名為用(功能、作用、表現)。用什麼(表現什麼)?即表現我自己也。原來主體性屬無限,無形相無方所,不可見不可聞;所以得通過與外在世界有限而可見可聞的他人他物相接觸相交涉來呈現;此即謂之即用見體。於此,主體之心雖無聲無臭,卻伴隨著可見可聞的言行而同時被感知了;包括被自己感知(自我覺察)與被他人感知(心心相印)。要義在我們得明白重點不在言行表相,而在藉此言行表相以自我呈現的心,即所謂「人之相知,貴相知心」也。於此,言行表相遂不是科學涵義的客觀現象,而是有表達生命感情、心靈主體功能的道德行為,故當別稱為情緒。亦即:我是通過我的種種情緒來自我呈現、自我表達也。
然後且再進一步問:這自我表現表達到底是要表現表達什麼呢?這總的來說是表現表達自我,但也可細分為兩端,就是表現自我的存在,與表達我對你(指當下所涉及的對象)的愛(關切與感情)。前一種情緒只關涉到自我,比較容易做到不涉目的的自在流露,問題還比較小。後一種情緒關涉到人我雙方,容易帶有對對方的回應期待或邀請,一不小心就會帶來失落與失望,乃至形成打擊與創傷,問題當然就更為嚴重。因此對自我的表現與表達便須要有更進一步的義理釐定。
這一步要緊的釐定,就是呼應之前首先肯認的「心才是真正的自我,情緒只是自我的隨機表現」這根本原則,而釐定心與情緒的本末關係。於此落實的做法,就單純的自我表現(僅表現自我的存在)而言,是不要對藉以表現自我的外在言行與才性(如美貌聰明風姿才藝)構成依賴,以致捨本逐末,誤認有限的表相為我(所謂「美人」最易掉進這陷阱),更誤把情緒的任性宣洩當作自我存在的證明(喜怒無常,陰晴不定,把鬧脾氣當個性);卻不知這反而會汨沒真心,讓所有面對他的人吃不消,自我表現的初衷也反變成自我迷失了。
至於就更複雜的感情表達而言,就更須明白情緒是表達我的心意與愛的憑藉與管道,目的在正確而有效的傳達,而不是反而造成彼此心意感情的阻礙與誤解;在此誠實便成為非常重要的原則。在單純的自我存在表現,還可以有任性自由,我行我素,不在乎別人了不了解的餘地;甚至更有修飾包裝,故意表現不如實的自我形象的可能。但在感情心意的表達,就自然更多了願對方知我心的期待。如此就當然不能自由任性,文飾作假,而須得真誠如實地表達自己才行了!
而真誠如實地表達自己,是很不容易的;因為它包括既如實表達自己的正面(健康的、光明的、成功的種種優點),也坦誠表達自己的負面(受傷的、陰暗的、不堪回首的種種殘缺);因為必須如此才能逐漸實現相知相愛的理想。但這要怎樣才做得到呢?關鍵正在於要更清楚地釐清心與情緒的本末關係,明白我的情緒只是我的生命存在狀態的表現(包括我的健康光明部分與我的創傷陰暗部分),而不等於我的心(真我),更不等於我的愛(真愛)。於是在表現我的情緒尤其是負面情緒(憂慮、恐懼、憤怒、怨恨、委屈、羞恥⋯)的時候,我們一定要讓自己的心從情緒動盪中跳出來,冷眼旁觀自己的情緒假我。這一方面保持心的自由、恆常、貞定的本質(保持心的真而不致變假);一方面才能作情緒的主宰,去通過對情緒的觀察了解自己的人格結構與歷史沈澱,並嘗試予以引導療癒。而更重要的是藉此向對方表達真實的自己,包括顯示不畏暴露自我陰暗面也不怕被對方誤解批評瞧不起的自信,與呈現不被這些陰暗面所遮掩的真我真愛。於是情緒的表露,因有真心為本之故,是不致失控而且富有生命溝通之意義的。不管表露的是正面還是負面的情緒,都同樣可以成為彼此生命心靈的有效溝通;即使過程中誤會、疑慮、擔心在所難免,也終能夠在誠實的相待中逐漸化解,且促進彼此生命人格的共同成長,相知相信。於是心與情緒便微妙地各安其位,各效其能,相即而成為本末貫通的一體了!
最後,我們可以簡單作個結語以收束全文:心與情緒是整體生命一內一外、一本一末、一主一從、一體一用的兩面相。當本末通貫、體用一如,是生命的健康完整的呈現,這時可稱為性情。但當情緒僭居主位,為歷史殘留的經驗(包括歡愉的留戀與憂懼的記憶)所制約而形成創傷的刻痕,或為外在的形勢所脅迫而一再屈從,都會形成盲目的慣性而拖著我們走,這盲目慣性的情緒必遮蔽真心,導致身心性情的矛盾破裂,此則可稱為妄情。這時必須有一真心的覺醒,主動跳出被妄情裹脅的泥淖,清明觀照這受傷生命;不但不要順這情緒慣性往下滾,更當藉著對這混亂情緒的省察去追溯生命受傷的始末因緣,以自我療癒,以恢復身心性情統整一如的本貌。尤其在更複雜微妙的情愛關係中,更可藉由彼此的坦誠相待、溝通印證,以真愛互相幫助將妄情化為真情,而達致彼此生命的共同成長。然則情緒之妥善處理,其為用亦大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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