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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之弔詭】-8- 曾昭旭 著作



《所有閃爍兩可的弔詭,源頭正在浪漫觸動》


浪漫觸動是一切感情事件的發生源頭;但由此延申,卻可以發展出非常多樣化的面貌。其間可上可下,可正可邪,可真可假,可歡樂可苦痛,可感懷可怨恨;乃至忽上忽下、忽正忽邪、忽真忽假、又樂又苦、愛恨交加;總之是閃爍兩可,弔詭相即,所謂情人翻臉像翻書,乃形成感情世界的特殊樣態。然則想要勘破奧祕,走通感情這條路,也當回到源頭,弄明白浪漫觸動是怎麼一回事才行。


首先,我們且不要把浪漫觸動想得太玄太難太神秘,其實這是所有人與生俱來的本能。孩子們自然都會有此感應,只是他們不會說;但等長成大人會說了,感應反而被人為知識阻隔規範而遲鈍變質了而已。那麼勉強用大人的話來說,其實不過就是一種好感、喜歡、心動、看對眼的感覺罷了!但又要釐清的是:這不是一種因符合某種預設的條件而產生的感覺(如高富帥白富美,如優秀出色有型),而是指自然、偶然、無預期、不經意地基於某種機緣而忽然看見他的感覺;無妨說就是一種單純的心動喜歡,也可以說是一種鮮明的特殊感、獨一無二感。好了,姑且就說到這裡,剩下的部分就各位自行揣摩罷!


我們現在要直說浪漫觸動發生時所處的位置。原來它是位居形上界與現象界之交,亦即心、身之間。它一方面引動心靈的反應,就是永恆絕對無限自由神聖莊嚴這些形上界的屬性。但同時又引動身體感官的反應,就是感動與熱情(當然可有種種細節如心跳血流加快、情緒反應敏捷或是反而因專注而遲鈍等等)這些在現實上可見可感的屬性。


當然這兩者畢竟以心靈的碰觸為本(這真正的自我存在感、人我同體感,本質都是永恆感),但因心靈或形上界無聲無臭,看不見摸不著,所以需要從心底泛到情緒面,來呈現這心靈的事實。我因此稱之為「浪漫觸動的效應」或「浪漫熱情」。於是浪漫熱情遂可分為本末兩端,其本在浪漫(之觸動事實),其末在熱情(之呈現效應)。當然要有事實才有事實之呈現,故理論上可分本末兩端;但在發生上其實兩端是相即為一體的(所謂因果同時或共時性)。亦即:無此事實即無此呈現,但若無此呈現則亦不成此事實,此即浪漫觸動之全盤實相也。


但既然根本是一回事,又為什麼要分為浪漫與熱情這本末兩端呢?原來就是為了要說明或幫人釐清感情或愛的真假正邪。原來,須肯認基於心靈的相觸(彼此直面相見,產生特殊的同在感),然後通過熱情與感動來呈現此生命之相通的才是真感情真愛;反之,若熱情感動在先,再硬將它解釋為兩生命的相知相愛,便是假的感情與愛。那麼請問:這先湧起的所謂熱情感動既非由心靈觸動而生,那是從何而來呢?答案即:概從一己的私意引動。這私意包括之前的熱情感動經驗的記憶(想重嘗一次)、由舊經驗自我制約增強而凝成的慣性習氣(被習慣的內壓力驅迫)、對社會主流價值觀之認同與順從(好對自己的社會生活有利,如男大當婚 女大當嫁)等等。總之都是基於自利而以對方為達成私利之目標與工具而起的條件反應(如艷羨、渴望、追求)。非真有感應,只是假借愛之名以逞私意,便是顛倒本末的假感情假愛,結果亦必然會造成彼此生命感情的傷害。這當然是所有發生感情互動的情人必須一開始便予以正視並力求避免的歧途。


但即使情人們願意正視並力圖避免,結果仍經常不免誤入歧途,原因又在那裡呢?這當然非常複雜幽深(人的無始無明、深重業力),於此切題地說,則仍因同時發生的身心兩端,畢竟心靈層面無聲無臭,身體感官層面則鮮麗動人,熱烈可感也。於是,人除非有緣且有志從事心靈修養,從而能做到如孟子所謂「從其大者(即心官)為大人」;否則,太容易直接以眼前所見所感的為所愛,如臉蛋、身裁、綽約風姿、回眸一笑等等,便足令人魂牽夢縈,愛戀不已。而感官經驗是性屬有限(有一定規格模式與刺激反應的程序)也因此具有慣性的,順自然之慣性,必如水之下流,讓人只看到感受到身體之經驗、感官之激情、慾望之牽引,遂愈益外求,積重難返,更不容易感受到心靈的觸動。尤其近世之生命解放潮流,乃是先以性,亦即身體情慾長遠壓抑之解放為主題,更易發展出顛倒本末之逆流,遂引導人們的感情生活誤入歧途。於是性慾望、性泛濫、性成癮,性騷擾、性侵害、性強暴遂成為現代人的普遍難題。至今世人的處理,仍止於頭痛醫頭 腳痛醫腳,治本之方,仍闇而未明。


那麼我們該怎麼辦呢?恐怕還是該回到源頭,釐清真妄,再重新出發,步上正途罷!這也正符合「人恆過然後能改」、「人之有德慧術知,恆存乎疢疾。」的實踐原理呢!所以,當情人相處有了爭吵、矛盾,這時最該做的,就是各自回到愛的初衷,問我們在一起到底所為何來?嘗試自問:我當初喜歡她/他,到底是喜歡她/他什麼?就是她的一顰一笑嗎?他的個性氣質嗎?乃至,她/他的品德為人嗎?還是,透過所有這些有限的外在條件,我所真正看到的她/他,那具體特殊、獨一無二的那個人?我們得愛上的是那個人,我們才能撇開與那些外在條件的增減相浮沈的干擾(如色衰愛弛、日久而膩),而與她/恆久穩定地相處,並在實際的生活相處中互相進入對方生命的深處,相知相惜、相守相信、相期以道、共同成長;得這樣才是真愛。換言之,就是在心靈的浪漫觸動與身體的情感效應兩端,我們畢竟是以前者為本,以引導所有的身體感官、現實行動,終而獲致身心相和、靈肉合一的整體和諧,這樣才不但是道德之愛,也是生命之美的實現。


而反之,若回到源頭認真反省的結果,發現當初的互相吸引,的確只是來自外在條件、慾望慣性;則也不妨誠實承認,從而看清楚彼此相處所以會處處荊棘,愈走愈難之故。然後經過彼此的坦誠溝通、落實檢討,也可以有機會知過改過,讓愛情重回正軌;乃至,若覺得補救工作太過艱辛,也可以和平分手,互道祝福,也不失善始善終之義。換言之,當發現犯了本末顛倒,讓私情僭居主位之過,也可以因此機緣,領取敎訓,從而深刻體會了解假愛必導致生命受傷破裂的嚴重後果;尤其在觸動之初明明有心靈的相通同在感,只因錯認效應為本體導致真愛失落,所予情人的失望打擊更為重大;因而更增對生命愛情的了解,更有助於未來經營愛情生活的能力,所謂「失之東隅, 收之桑榆」,亦事上磨練之辯證弔詭也。


是的,「行有不得,反求諸己」,回到生命感情的源頭去反省釐清再出發,的確是所有人生問題求解答的總方向。古人於心性修養,常有許多工夫進路的指點,則在愛情互動已蔚為主流,感情創傷也成為生命病痛大宗的現代,回到浪漫觸動的初衷去作根源性的省察,也未嘗不是心性修養、工夫進路的最新指點呢!

曾昭旭 教授《愛之弔詭》系列總共八篇,到此暫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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